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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心里不舒服,明面上却不敢表露分毫,生怕这位魔王再弄出什么幺蛾子——毕竟,她是在睿王府生活过三年的人,这位到底有多变态,她还是听说过不少的。
沈余之心气顺了,三人安安静静地吃完了晚饭。
山里的夜比城里热闹。
到处都是虫子鸣叫的声音,偶尔有风吹过,枝叶便在月亮地里哗啦啦地跳舞。
沈余之坐在肩舆上,左手捏着一枚小刀,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。
“本世子很吓人吗?”他突然问道。
“啊?”
讨厌和烦人高度警戒着,没太听清楚他的话。
“小子该死。”两人立刻请罪。
“我是说,我很吓人吗?”沈余之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说道。
“不,不吓人,主子英明神武,怎么可能吓人呢?”讨厌立刻说道。
“那简三为何如此怕我?”沈余之反问。
烦人开口道:“主子……您叫人家笨蛋,逼着人家那么早起来练双节棍,又强买笔洗,来的路上,还给了笨蛋才吃的麻团。”
沈余之蹙起两道好看的剑眉,更困惑了,除笔洗不告而取,有些亏心外,其他也没什么啊。
叫笨蛋怎么了,头脑简单(简淡),不就是笨蛋吗?小笨蛋,小蛋蛋,总比叫简三可爱多了吧。
但这样的反驳有些肉麻,难以启齿。
他按下这一桩,辩解道:“逼着她练双节棍,是为了她身体好,再说了,那麻团是本世子特地买给她的,逗逗她玩,又有什么关系?”
小路上的护卫不少,听到沈余之的话,纷纷别过脸,偷笑起来。
讨厌和烦人面面相觑,显然有些不知所措。
沈余之沉声道:“还不快说?”
“是。”讨厌回头观望了一下,见沈余之表情平静,方继续说道,“主子想听,小的就斗胆说一说。第一,只要是被逼着做的事,大家就都不太喜欢做;第二,小的亲自去买的麻团,都不知道那是特地为简三姑娘买的,简三姑娘又如何知道的呢,您说是吧?”
是个鬼啊!
沈余之睁开眼,弹了弹手指,小刀疾飞,穿破讨厌手里的灯笼,落到不远处的草丛里了。
灯笼里灌进了风,蜡烛摇曳几下,熄了。
讨厌“扑通”一声跪在小路上,“小的说错了,请主子责罚。”
“去把小刀找回来。”沈余之冷冷地说道。
“是。”讨厌吁了口气,咬牙又问,“主子为何要买麻团,是简三姑娘爱吃吗?”
沈余之没有回答,看看夜空里的那一团月色,想起第一次见到简淡时的情形了。
那也是一个这样的夏夜。
他大病初愈,在府里呆不住,执意让人带他出来走走,就去了西城的虹桥大街。
十岁左右的简淡乖巧地站在灯火通明的客栈二楼的栏杆旁,一手举一根筷子,筷子上串着两个小麻团,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,吃得认认真真,津津有味。
他看她吃的香,莫名有了食欲,便让人买了几个。
油炸的糯米团子又香又弹,里面包裹着甜度适口的溏心,非常好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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