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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和七年的七月,汴京仍是旧模样。
街上有许多东西在贩卖,但这时节最引小孩子注意力的是那些“水上浮”,黄蜡铸成的各种小动物,上面又有彩画金缕,精细灵动,小娃子一见就走不动路,嚷嚷着直要爹娘买下。
小娃子走不动路,外来的人就更容易走不动路。
有穿着褐布衫的异族男人走过来,粗声粗气地问一句,“怎么卖?”
小贩见了就冷哼一声,不理睬他。
那男人下意识地刚要用手去摸刀鞘,一旁忽然有个声音略带尖细的开了口:“这一对雁,一对鸳鸯,还有一对鱼,一对龟,都给我包起来,还有,给这位客人也来一份。”
他伸了白皙的手,递过去一贯铜钱,就连拴钱的绳子都是崭新干净的红绳,那个小贩立刻就眉开眼笑地忙碌起来,“中官豪阔!”
那异族男人就很疑惑地上下打量他,“你是谁?为什么要送我东西?”
内侍笑眯眯的,“我家小主人也爱这个,我想着郎君买此物必然也是为了家中的稚童,舐犊之心,天下皆如此。”
这话说得其实很不伦不类,但话说回来,太监们拿自己照顾的主子当亲儿女看待也是自古以来,异族男人听完就呵呵一笑,收了小贩递过来的那一串儿小玩意儿。
“你家小主人多大了?”他问。
“今岁才刚刚十五。”
异族男人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,很是有点嫌弃,“在我们那,十五岁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!”
“我家小主人是位女郎,”小内侍不慌不忙,“她就爱这个。”
于是这个男子就恍然了,“你们宋人的女儿家,养得娇气!”
小内侍还是笑眯眯地,“郎君看穿戴不似宋人,是自西面来?自北面来?”
“我从大金而来,”男人说,“奉了我们西朝廷的命,来为你们官家送信的。”
王善坐在酒楼上,桌子上摆了一排的小酒杯。
近秋日里,每家酒楼都有新酒卖,他不嫌烦,寻了个小道士走街串巷打了好几壶酒,挨样斟一杯,点了两个碟,在那慢慢地喝。酒虽然多,可他喝得慢,尽忠晃晃悠悠走进来,王十二郎脸上才稍有点红润。
“可问明白了?”他说。
尽忠就打了个嗝儿。
“你可不是去寻他喝酒的,”王十二很嫌弃,“醉成这个样子!你可莫将不该说的话都说了!”
“你哥哥是什么地方出来的?”尽忠毫不犹豫地嫌弃了回去,“凭他也配!我这张嘴,那是阎王爷也撬不开的!”
撬不开,可到底打听到了什么?
尽忠捡桌上的碟子尝了两样,就皱眉,“螃蟹可有没有?要几只大的!收拾干净了送上来!你们拿这果实将军糊弄他个村汉也就罢了,怎么敢连你内官爷爷一并糊弄!”
伙计匆匆忙忙将那两碟点心撤下去,跑去后厨吩咐蒸螃蟹,王十二郎冷眼看他这样做作,心中就知道他一定打探了些什么,不然也不会这样拿乔。
果然螃蟹送上来了,尽忠嘿嘿一乐,一边慢条斯理地拆螃蟹,一边就同他细细说了。
“那穷鬼,还说自己是个什么勃极烈,喝的什么酸酒!”
他拿这个当了开头。
金人去岁占了燕云,态度是很蛮横的,偏偏还很会占道德制高点,那时朝廷上下也有些惴惴不安,不知道是杀赵良嗣还是不杀呢?是备战还是不备战呢?
但大宋朝廷里都是聪明人,他们就想啊,辽帝是始终没抓到的,既然没抓到,那金人就无暇来犯大宋,那咱们且多乐一日是一日呀。
但这次金使过来就是为了通知大宋一声:放心吧,耶律延禧我们已经抓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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