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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鹿尔一把扯下,愤愤扔在地上。
走了几步,她顿住,又回头去捡衣服。
此时此地,这个地方,多了一件陌生的制式衣裳,并不是明智的事。
谁知,刚刚弯下腰,面前蹭的一个黑影,那猩猩竟然不知何时晃了下来,长手勾起衣裳,呼啦啦跳到树上去了。
它长手抱着树干转了一圈,冲她龇起一口白牙,嘴巴里鼓囊鼓囊,姜鹿尔气急,左右乱摸,摸出一把刀来,她扬手冲猩猩挥舞,猩猩便将那衣裳也有想学样挥起来。
一人一猩猩遥遥相挥。
姜鹿尔恼地上前两步,猩猩便跳上更高的树枝,回头呼呼瞅他,那模样,翻译成灵长类通用肢体语言,表达毫无障碍:来呀,你来追我呀……
姜鹿尔:……
对野牛弹琴,对猩猩发火。根本就是自取其辱,自找罪受。
姜鹿尔咬牙收回手,手上的匕~首轻巧锋利,一不小心就划破了衣袖,她忙低头查看,看到刀刃,不由心头一动。
这是她第一次上街在马都拉人那里看中的那把刀。
刀~柄是用鹿角雕刻的,末端有一颗不知名的手兽类的牙齿,刻成一个小小的佛珠模样,缀在后面。上面几个精致的文字。
她不认得字,但是那时候那个马都拉人的话却记得清清楚楚:这个刻字,送给意中人最合适不过了。
刀是北望山的时候程砺给她的,那时候正好下山,北处有一活潭,里面长着硕大的莲叶,一个个如同巨盘,漂浮在黑漆漆的水中。
南洋气候湿热,这里的植物总有一种蓬勃到骇人的生长力。
程砺与她说这样的莲叶踩上去,便是人也沉不下去,姜鹿尔不信,便是再大,也不过是片叶子罢了,直到他一脚踩上去,莲叶震动水波,果真没有沉下去,然后他弯下腰从水里割出一朵花来。
那朵湿漉漉的莲花妖异深红,外面长满深刺。他得了花抬手递给她,既自然又随意。
姜鹿尔当时便呵呵笑:“我一个大男人要什么花?”
程砺回答:“现在不喜欢也没关系。”
这话听起来有点怪,却又说不出哪里怪。
“对了,这刀给你。那天看到,顺手买了两把——防身很适合。”他顺手扔掉那朵被拒绝的花,花掉进水里,沉下水去,程砺另一只手将匕~首转过头递给她,淡淡道,“还有一把,给二勇了。”
姜鹿尔迟疑没伸手,程砺便有些瞧不上的样子:“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干什么。”
话到了这个份上,姜鹿尔只得咬牙犹犹豫豫接了。
她接了匕首,之后程砺也没再提起,似乎这不过是举手之劳、再寻常不过的事情。
可是,为什么她觉得,似乎从他方才看见她的哭相之后,事情开始变得有些奇怪了。
难道真如那些书本说的,男人都喜欢娇弱的东西,不管是花,还是男人。
姜鹿尔懊恼甩甩头,不满自己在北望山那一刻那么轻易的触景生情。叫人看轻了去。
整个矿区安静地像一座新坟,月光皎洁,天无繁星,她蹑手蹑脚回到亚答屋,昌阿伯早已睡下,姜鹿尔的屋子紧邻着他的独房,这也里面平时也兼着堆杂物。
她一想到,到了明天,那西班牙人就可能派人来接人了。
逃跑的念头风起云涌。
她进了屋子,也不敢点灯,只凭着记忆小心翼翼翻找,总共也没多少东西,两套衣裳,换了一身,便还只有一身,然后将身上的脏衣服也一并裹起来。
搁衣服的里层用软叶一起包裹,还有一个朱色小碗,丑乖丑乖的,是那天在街上买的,碗里偷装了小半碗盐巴,都是平日见缝插针省下来的——如果真要逃,这是比钱还要紧的东西。
但是她藏地钱却不在这里,矿区发的都是猪仔钱,还是昌阿伯上回看她对写信那么在意,才帮她换了些,平日可不敢随便放,都悄悄搁在昌阿伯屋子里的小柜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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