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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剑魔传说(第1页)

白胡子:算上姓古的那小鬼,老夫是第二次见到这么说的人物。

白胡子:不过,新人你和那个小鬼有些不同,他是狂傲,你是孤寂,相比于他,你的话更值得相信。

白胡子:或许,你真是个缺少对手的无敌人物。

犬夜叉:总感觉群里都是大佬,就我是弱鸡~

南柯一梦:(无语),不要自暴自弃啊少年,你也有可取之处的。

犬夜叉:(泪汪汪)真的嘛?

南柯一梦:真的(摸摸头)。

苏泽有点无奈,这货居然还存留着狗子卖萌的基因。

苏泽明白,他虽然之前上传了一些信息,但是只是大概的一些剧情,毕竟只是他在很短时间内记录出来的,怎么可能会详细,只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事件陈述。

这也就导致,只是根据文字,群中之人根本没法确定彼此的战力等级,犬夜叉这货,在群里可不算弱者,绝对能排前列。

不过,这种得罪人的话,肯定不能直说。

天煞孤星:呵呵,信也罢,不信也罢,又有什么区别。

白胡子:当然有区别,你需要对手的话,群里的人或许可以做你的对手。

天煞孤星:哦,莫非尔等之中,还有高手?

白胡子:………

白胡子:就算那个只会卖萌的犬夜叉小鬼,实力也不弱。

天煞孤星:哦,那不知,可有学剑之辈?

白胡子:剑?这个还真没注意过,不过老夫用刀,倒也算是达到大剑豪的水准。

犬夜叉:刀就是刀,怎么又是剑豪?白胡子老家伙,你糊涂了啊。

天煞孤星:小友此言差矣。

天煞孤星:剑之一道涵括乾元,以手中之刀催生剑道并不奇怪。

天煞孤星:便如老朽,弱冠之前,持一四尺利剑与雄争锋;四十岁前使的一手无锋重剑;而今,不滞於物,草木竹石均可为剑,渐进於无剑胜有剑之境。

九叔:道友好高深的境界,无剑胜有剑,贫道也只在那些传记传说之中听闻过,传闻那乃是古时第一剑客,曾经无敌一个时代的人物所拥有的剑道。

九叔:没想到,今日居然又见到一位能够拥有这等剑道之辈。

九叔:说到这里,呵呵,新来这位道友,倒是与那位无敌人物的经历有些相似。

天煞孤星:哦,还有这等人物??老朽还以为,世间再无人可对而论剑,此间居然听闻尚有他人悟得无剑之境,吾道不孤啊!

天煞孤星:只是可惜,无缘一见。

白胡子:天煞孤星,你的剑道确实惊人,单论剑道,恐怕已经超越我们这里的最强剑客鹰眼,而九叔的话更为惊人,居然还有那样的传说人雄,以剑道无敌一个时代,这是何等的气魄,就算是见不到这人,老夫也想了解一下这种人物。

九叔:哈哈,可以理解,那种传说中的人物,谁都想了解一下,不过贫道知道的也不多,唯有从一些资料中见到一段偈语,送于诸位一观,诸位或许能感受一二。

九叔:纵横江湖三十馀载,杀尽仇寇,败尽英雄,天下更无抗手,无可柰何,惟隐居深谷,以雕为友。呜呼,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,诚寂寥难堪也!

九叔:落款:剑魔独孤求败!

犬夜叉:好霸气的人物,小爷服了。

白胡子:………

地上霜  我在修仙界装瞎  重生后的夫君又疯又茶  我在恋综拆cp  游戏boss总喜欢找我聊天  傍上太子爷的递烟日常  佩德的魔法书  退圈后,咸鱼她暴富了(穿书后我退圈当咸鱼了)  一期一会  含栀  狐狸贩糖  璃王宠妃之绝色倾天下  重回爸妈年少时  毒妇驯夫录  我在神仙区整活的日子  小可怜在修罗场焦头烂额  军神出狱  最强狼兵  请恋爱2016[电竞]  反派炮灰攻只想咸鱼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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