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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是最热闹的时候,几个族群都要上山打猎,在镇里工作的都是之前的“血奴”,其他人都还是得靠大山吃饭。
不过矮人们已经在镇子周围开荒,等把杂石杂草全部弄干净,把土地松一松,就能先种些生长周期短的作物,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就能种粮食了。
说不定以后他们也就不用上山搏命,像人族一样,靠种地和圈养牲畜就能活下去。
拜伦又送走了几波人,他终于有时间喝口水了。
于是拜伦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保温瓶,瓶子里是热牛奶,他才喝了一口,嘴边还带着白边,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。
拜伦把保温杯的盖子盖好,急切的跳下等着,朝着那人跑过去。
等看清了对方的脸,拜伦才停下脚步。
“凯丽姐姐。”拜伦跟冯玲打招呼。
冯玲笑着说:“饿了吧?今早吃包子,知道你胃口大,我给你拿了四个。”
这可不是小笼包,是李姑包的大肉包,一个有成年女人的拳头大小。
拜伦不是第一次吃包子,但他还是高兴的小小欢呼了一声。
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的念头,把保温盒递给了他。
刚来的时候,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的“可爱之处”,地精是墨绿色的皮肤,配着棕色的头发,哪怕洗得干干净净,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,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,矮人的头发天然卷,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只只小绵羊,地精的头发则是细软的,还容易出油,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一次头,睡一觉起来头发就油了,紧贴着头皮。
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的审美。
但相处的时间长了,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。
在这里的所有种族中,地精是最弱小的,他们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能生,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,四胞胎都不太少见,而且和其他种族不一样。
地精就像大熊猫,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巴掌大,生长速度很快,大概五六岁就和成年地精的体型差不多了,虽然只是体型相似,但已经能让奴隶主们挣钱了。
因为数量,加上温顺的性格,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最多的就是地精。
“我先回去了。”冯玲说,“哈姆带来的人没找你麻烦吧?”
她昨天就看到那群无所事事的伙计跑到城门口看热闹。
拜伦挺起胸膛:“他们才不敢,我可是在给超市做事!”
冯玲被拜伦“狐假虎威”的样子逗笑了:“好,你去忙吧,中午我再来。”
拜伦朝冯玲挥挥手,提着保温盒回去了。
他再次坐回了桌子前,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饭盒,肉包子的香味钻进他的鼻子,让他还没吃就享受的深吸了一口香气,口水都开始不自觉的分泌。
拜伦甚至能回忆起上一次吃包子时候的感觉。
一口咬下去,先是蓬松的包子皮,咬开一口后自然有肉汁流出来,肉汁和松软的包子皮在口中融合,哪怕没有吃到里面的肉馅,都让拜伦觉得幸福了。
不过现在的拜伦已经不是那个逃命的小地精了,他只是看了眼包子,又把盖子盖了起来,他要去洗手。
吃东西以前要洗手,这也是凯丽教他的,他们都那么做,所以他也要那么做!
拜伦把盖子盖好后就走了,他也不担心别人去偷,之前他也经常这样,回去的时候东西都还在,毕竟对镇子里的居民来说,有超市雇员顿顿送饭的拜伦是他们不能得罪的存在。
洗好手,拜伦哼着歌一蹦一跳的回去,只有这个时候,他才像个孩子。
但这次,拜伦走到一半就停下了,他愣在人群中间,四周都是吵嚷的地精和矮人们,而他什么都听不见,只能看到桌子被几个哈姆带来的人霸占了。
他们直接坐在桌子上,手里就拿着他舍不得拿脏手去抓的包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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